談談賭波合法化 4B 張羚宜


  賭波是否合法化,這個問題已經在香港爭論多時。昨天十二月二日已定下了一個定論,這就是香港政府給予香港賽馬會一個權利,授權予馬會接受市民投注-賭波即是由現在開始,賭波這項博彩活動,在香港是合法化的。

  現在,一星期內有賽馬活動和六合彩,這兩項博彩活動亦是由賽馬會舉辦的。香港政府在這兩項活動內抽取博彩稅。政府將賭波合法化,亦會抽取稅項,這令到庫房收入增加。人們懷疑政府將賭波合法化目的是想令香港的赤字下降。

  賭波合法化有其好處,例如:賭波合法化之前,許多市民向非法的外圍莊家投注,這樣是觸犯了法例,現在賭波合法化,市民便不會觸犯法例了。

  賭波合法化後,會大大增加政府庫房的收入,讓財政儲備增加;一些外圍的賭波活動是由黑社會操控,賭波合法化後,便可以杜絕黑社會。這些都是賭波合法化的好處。

  將賭波合法化的弊處亦不少,「大賭亂性」,這句話十分對。許多人因賭博而埋沒了良知,不願勤勞工作,不務正業,他們視賭博為職業。我的叔叔亦因為賭博,向財務公司借貸,最後,不能償還,導致他的妻子離棄他,家散人亡。我想,他是病態賭徒。亦有些人因不能償還賭債而自殺,喪掉生命。

  其實,有賽馬活動及六合彩已經十分足夠。賭波合法化會令年青人沉醉於賭博之中。足球是一種正當的運動,當好好讓人欣賞,將賭波合法化後,各人便只顧賽果,不會欣賞賽事,只求投注獲勝,取得金錢。

  總括而言,賭波合法化是弊多於利。